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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原主席周建华贪污受贿一案公开审理

2018-11-28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11月27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市侨联原主席周建华贪污、受贿一案。此案是我市监察委成立后对嫌疑人留置的第四个案件,由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机关党员干部共100多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周建华自2010年至2016年,在担任市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负责财务、保管公款等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指使市昌盛汽车吊装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周某、市老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等人采用虚开票据的方式套取公款,并将其中人民币380862元予以侵吞。上述款项被其用于个人消费、家庭集资、家庭装潢等。被告人周建华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市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等职务,在此期间利用其负责机关内务、分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卫处)等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戴某、卞某、周某等人所送人民币253000元及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购物卡2张、价值人民币3688元的苹果iPad平板电脑1部、价值人民币6600元的苹果6p1us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5788元的苹果6plus手机1部,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71076元,并在环卫处垃圾清运业务发包、单位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安排等方面对上述人员给予关照。被告人周建华当庭表示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法庭上,周建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和事实表示没有异议、甘心接受,并当庭表示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弥补被他伤害的个人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