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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爱国情怀,为爱国主义教育“培根铸魂”

2023-12-25 作者:泰兴市襟江小学 张榕 浏览次数: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11日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共5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培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理解和把握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和要求,厚植爱国情怀,担当作为,把爱国主义教育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结合,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

  教育主管部门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心骨。教育主管部门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任务和目标,这一目标的设定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心理需求,以确保爱国主义教育能够真正深入人心。在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和协调。这包括对教育内容的审查、教育方式的改进以及教育效果的评估等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在各个层面得到有效实施,形成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学校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51.85万所,在校生2.9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7.2%。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因此,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开好“大思政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学生头脑,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爱国主义教育切忌“满堂灌”,而要让爱国主义情怀“流出来”、“动起来”。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以学生为视角,让学生讲给学生听,让学生讲给家长听,让家长讲给师生听;学校建立家学爱国爱家平台,引领家长以身作则关注培养孩子的爱国情怀,让学生和家长在参与中感受祖国的伟大,歌颂祖国的强大,践行爱国主义精神,让家长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教师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力军。“夫师,以身为正仪而贵自安者也”。教师作为学生精神世界的引路人,肩负着培养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教师应创新教学方法,将爱国主义精神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生动形象地讲好红色故事,举办爱国主义主题讲座、编演爱国主义主题情景剧、开展征文比赛、朗诵比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生红红的爱国心,浓浓的爱国情。同时,注重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爱国英雄的艰辛付出和伟大。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大举措。我们要紧紧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目标,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方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